各区县(市)国土资源局(分局):根据湖南省国土资源厅、湖南省财政厅《关于2016年市县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安排及预算申报有关问题通知》(湘国土资发[2015]35号)精神,2016年下达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额度4145万元、建设规模1842.22公顷,为满足项目立项条件,完成省厅对我市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任务,根据预算和项目安排意见,现就资金分配及项目申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该批次项目资金必须严格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、投资范围,专项用于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农田,严禁截留、挤占或挪用
二、项目选址应符合相关要求,集中连片,整村推进,单个项目建设规模不得低于800亩,确因客观条件限制需设置实施片块的,实施片块数不得超过2片,原则上不得跨乡镇安排。
三、项目投资标准,亩均投资控制在 1500元以内。土地平整工程单列资金且不得变更,田间道路工程路面硬化必须村组自筹资金配套等等要求必须对应《通知》精神。
四、项目申报程序、预算标准及资料要求等按湘国土资发(2015)35号文件执行。
五、各区县(市)务必于2016年1月15前将项目选址情况上报耕保科,2016年3月10日将规划设计成果报市局,2016年3月底报省厅。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项目申报资格。
附件:201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预算指标分配表
益阳市国土资源局
2015年12月29日
附件1 |
201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预算指标分配表 |
单位:万元 |
单位 | 市级项目 | 项目数量 | 项目规模 | 备注 |
沅江 | 600 | 5 | 267 | |
南县 | 480 | 4 | 213 | |
桃江 | 960 | 8 | 427 | 含以补促建 项目120万元 |
赫山 | 995 | 7 | 442 | 含以补促建 项目200万元 |
资阳 | 870 | 7 | 387 | |
大通湖 | 240 | 1 | 106 | |
合 计 | 4145 | 32 | 1842 | |